冀农机管发〔2020〕27号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相关农机产销企业:
2018年12月26日,浙江省印发《关于对三门博洛尼机械有限公司等9家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指出“三门博洛尼机械有限公司、临海杰峰机械有限公司、安徽曲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农欢农机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博源农机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的经销商(桐乡市佳盈农机有限公司、桐乡市翎田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与桐乡市富农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和芜湖泰迪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9家产销企业涉嫌违规经营”,暂停或取消了三门博洛尼机械有限公司等企业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处理决定。
我省于2019年4月2日印发《关于暂停三门博洛尼有限公司等企业相关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冀农机管发〔2019〕20号)进行了联动处理,并做出暂停安徽曲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8WGDL-5.0型、8WGQ-50-1.5型、8WGQ-80-3型微灌首部补贴资格6个月的处理决定。
2019年8月6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印发《关于恢复安徽曲辰公司等4家企业相关产品补贴资格的通知》(浙农字函〔2019〕631号)决定恢复安徽曲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8WGDL-5.0型、8WGQ-50-1.5型、8WGQ-80-3型微灌首部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
近日,安徽曲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向我省递交了申请。经研究决定,恢复安徽曲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8WGDL-5.0型、8WGQ-50-1.5型、8WGQ-80-3型微灌首部在我省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资格。
产销企业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义务,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各市农机部门要做好监管工作,组织所辖县做好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后的衔接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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