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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辽宁省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通报(第三期)

   2020-06-30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4230
核心提示: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辽宁省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通报(第三期)  有关市农委(农机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现将各地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第二次抽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201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辽宁省2018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通报(第三期)

  有关市农委(农机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现将各地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第二次抽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2017年度、2018年度县级补贴公告情况和农户信息表公示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有关情况

  (一)补贴资金实施情况。截至11月26日,全省共实施补贴资金50613.712万元,资金实施比例为64.63%%;结算资金1261.001万元,结算比例仅为1.61%(详见附件1)。

  (二)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截至11月16日,全省85个县(市、区)对本级专栏进行了维护管理,3个县(市、区)因技术原因未完成专栏建设。抽查2017、2018年度县级补贴公告情况、2017、2018年度农户信息表公示情况发现,仍有9个县(市、区)未按要求及时上传有关信息,30个县(市、区)上传信息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详见附件2)。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快补贴资金实施、兑付进度。沈阳市、阜新市、丹东市农机化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所属各县(市、区)制约资金使用的主客观原因,研究落实加快推进实施进度的有效措施等。其它各地区要主动与本地区财政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快补贴结算进度,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沈阳市、阜新市、丹东市农机化管理部门要于12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我厅。

  二是要全面做好补贴实施收尾工作。根据我省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实际,2018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关闭时间延至2018年12月31日。各地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加快处理2016、2017年遗留问题,继续做好2018年购机者农机具申领、核实、公示等各项工作。

  三是要开展补贴政策绩效管理。市、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及时汇总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情况,按照《辽宁省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5〕68号)要求,继续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并按时限要求报送自评报告和评分表。

  四是继续完善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各地农机化管理部门要按照《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辽宁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有关情况的通报(第二期)》(辽农办机发〔2018〕452号)要求及时做好本地区有关信息的上传、内容维护、信息完善等工作。

  五是做好安全稳定工作。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接近尾声,各地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始终如一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的苗头要早发现、早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附原文  1.辽宁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  2.辽宁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建设检查表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辽宁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有关情况的通报(第二期)

  各市农委(农机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现将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显示的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第一次抽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2017年度县级补贴公告情况和农户信息表公示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有关情况

  (一)补贴资金实施、结算情况。截止10月29日,全省已有88个县(市、区)开通本地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共实施补贴资金38157.446万元,资金实施比例为48.83%;结算资金1086.643万元,结算比例仅为1.39% (详见附件1)。

  (二)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截止10月29日,全省88个县(市、区)全部开设了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级。按要求及时上传本地区实施方案、投诉咨询电话、2017年度县级补贴公告和农户信息表有33个县(市、区),27个县(市、区)上传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28个县(市、区)还未进行维护管理(详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一是2018年度补贴资金实施速度缓慢。截止10月29日,沈阳市、阜新市、朝阳市、丹东市补贴资金实施比例不足40%,且低于全省平均实施水平,特别是沈阳市补贴资金实施比例仅为27.1%,已经严重影响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也直接影响我省在农业农村部全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评价。

  二是对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管理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新版信息公开专栏启动后各县(市、区)维护、更新不主动、不及时,56个县(市、区)未按要求充实完善信息专栏内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相关内容,直接影响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农的宣传效果。

  三是个别地区2016、2017年遗留问题处理迟缓。按照文件要求各地应在9月22日前完成申请表录入,并按程序规定进行后续的核验、兑付等工作。截止10月29日,2016、2017年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显示,东港市、阜蒙县、黑山县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还剩余大量资金指标,严重影响全省下一步开展的2016、2017年遗留问题处理数据迁移工作进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快补贴资金的实施、结算进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兑付直接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影响社会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满意度。各市、县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加快实施进度,同时,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切实加快结算进度,确实让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管理。各市、县农机化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指定专人负责。要把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受益农户等公示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及时公布本地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各市农机化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县(市、区)信息公开专栏的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农机具核验工作。各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及时规范进行核验。特别要对2016、2017年遗留问题补贴机具,以及大中型机具、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要加大核验力度。对核实中查处的违规行为,由市、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规定研究,及时进行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1.辽宁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xls  2.辽宁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建设检查表.xls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有关市农委(农机局):

  截至8月29日,综合督导检查、各市自查报告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情况,现就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辽宁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89330万元,历年结余资金1350.5523万元,2018年可用资金共计90680.5523万元。全省已有61县(市、区)开通本地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共实施补贴资金16424.3390万元,资金实施比例为18.11%;结算资金19.91万元,结算比例仅为0.02% (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地区补贴实施速度慢。截至目前,全省仍有28个县(市、区)还未开通农机补贴管理系统。具体名单如下:沈阳市的辽中区、康平县;鞍山市的铁东区、铁西区、高新区、千山区、经济开发区、千山风景区;抚顺市的新抚区;本溪市的平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桓仁满族自治县;丹东市的振兴区、振安区、宽甸满族自治县;锦州市的古塔区、滨海新区、站前区;阜新市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营口市的白塔区;铁岭市的昌图县;朝阳市的双塔区、建平县、北票市;葫芦岛市的南票区、兴城市。

  二是对补贴政策文件理解不深不透。根据督导检查、来访投诉情况,一些县(市、区)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对补贴政策研究不深入,理解不全面。不能充分发挥县(市、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本应在当地能够研究解决的问题,还要层层上报,延误时机,造成服务对象不满意,影响补贴政策实施效果。

  三是补贴机具核查不规范。沈阳市铁西区补贴档案存在补贴申请表没有购机户本人签字、没有核实人签字确认等不规范问题。

  四是补贴政策宣传服务不到位。辽阳县、台安县、海城市、清原县等存在工作人员对购机者电话咨询、现场咨询工作态度不好、解释不清楚问题。另外,各地普遍存在补贴政策宣传形式单一、流于形式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市、各县(市、区)认真研讨分析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整改,并于9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省农委:

  (一)没有开通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地区,要及时协调解决机构调整、牌照管理系统重设等问题,尽快开通系统。

  (二)充分发挥县级补贴小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解决购机补贴工作中遇到经费、人员、违规处理等的重大问题。

  (三)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做好机具核实和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大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调查处理。

  (四)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人员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宣传力度。

  特此通报。

  附件:全省2018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辽宁省2018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
  截至2018年8月29日  单位:万元

  

  地    区

  分配资金

  使用资金

 结算资金

 使用比例

 结算比例

  全省合计

  90680.552300

  16424.3390

  19.9100

  18.11%

  0.02%

  沈阳市

  29311.926000

  1811.5840

  0

  6.18%

  0.00%

  鞍山市 

  4718.041000

  837.2600

  0

  17.75%

  0.00%

  抚顺市 

  1536.163000

  538.5300

  0

  35.06%

   

  0.00%

  本溪市 

  988.998000

  58.2700

  0

  5.89%

   

  0.00%

  丹东市 

  3942.271000

  1334.7660

  0

  33.86%

   

  0.00%

  锦州市 

  10716.293000

  3963.3730

  0

  36.98%

   

  0.00%

  营口市 

  2514.892800

  863.1980

  0

  34.32%

  0.00%

  阜新市 

  10644.949000

  39.0740

  0

  0.37%

  0.00%

  辽阳市 

  2900.319000

  2357.4430

  19.9100

  81.28%

  0.69%

  盘锦市 

  4649.625000

  3058.8740

  0

  65.79%

  0.00%

  铁岭市 

  7610.525500

  355.6300

  0

  4.67%

  0.00%

  朝阳市 

  6221.483000

  976.7930

  0

  15.70%

  0.00%

  葫芦岛市

  4925.066000

  229.5440

  0

  4.66%

  0.00%

 

新闻来源地址:http://www.ln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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