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农机化工作部署,现将《2020年厦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8日
2020年厦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农机化工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厦门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精神,立足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力争主要农作物和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2%和72.8%,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零结余”,持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推动农机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落实市政府《实施意见》精神
1.积极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厦门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机化工作的重要任务。各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因地制宜,围绕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聚焦短板弱项,研究制定适合本区域特点的主要农作物和特色农业产业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保鲜全过程发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等全面延伸,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要加大《实施意见》宣传力度,让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广大的农机手了解熟知,增强农机化发展动力,营造促进农机化转型升级的浓厚氛围。
2.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任务。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特别要针对粮安考核调整后指标,各区要高度重视、对标对表、逐项逐条、细化落实,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排查可能存在的扣分点,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投入,抓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现场演示活动,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创建等各项工作,实现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2%、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2.8%、水稻机插面积6000亩、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3万亩(详见附件:厦门市各区2020年度农机化工作发展指导性指标),保质保量完成考核任务。
二、持续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
3.推广农机新机具。聚焦粮食、蔬菜、畜禽、水产、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重点推广水稻机插、两薯机械化移栽和收获、蔬菜栽植收获、果树修剪采摘、畜牧水产养殖、花卉苗木种植、农产品初加工等机械装备和技术。每个区围绕本区域农业产业特点,因地制宜,推广一个农业主导产业的全程配套机具或流水线设施设备。市级重点组织实施农机“五新”推广项目,建设3个新机具示范推广基地(水稻、马铃薯,蔬菜等),重点突破水稻机插、马铃薯机播、甘薯机种、蔬菜机械化移栽和收获等关键薄弱环节机械化瓶颈,有效推进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全程全面发展。
4.创建农机化示范基地。为推动我市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每个区新建1个水稻或旱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同时建设1个特色农业产业(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等)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全市建成3个以上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同安、翔安区积极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创建。
5.创新服务机制。推进“互联网+农机服务”、“滴滴农机”等新模式,各区积极开展试点,推广智慧农机、推广作业网上呼叫,指导农机服务组织在农机具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实现农机作业可留痕、可统计、可监测。鼓励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探索建立“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把农业生产资料、技术培训、市场信息通过合作组织进行聚集,形成“市场主体+小农户”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
6.培育规范规模服务组织。大力发展适应小农户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规范发展、素质提升要求,同安、翔安区新培育1家以上,全市新培育2家上规模、全程机械化服务的“五有”农机合作社。要加大政策倾斜和项目扶持,优先安排机具购置补贴、新建机库棚补贴、社会化服务项目等,促进农机合作社发展壮大,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7.开展闽台农机交流合作。积极鼓励、支持台资企业在厦投资生产农机装备,学习借鉴台湾农机装备发展先进技术经验。重点落实厦门同安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农机购置补贴扶持政策,在厦投资的台资农机企业,同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三、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8.创新完善政策。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借鉴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革成果,全面实行补贴产品资质准入市场化改革,农机产品获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即可申请列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探索进口农机产品按同等条件享受补贴的机制方法,加快解决部分特色农业产业无机可用问题。
9.创新服务手段。推广小型农机具通过手机APP实现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方便购机户办理补贴。探索开展手机APP办补、补贴机具二维码、补贴机具物联网监管“三合一”试点。各区要主动上门服务,围绕当地主要农作物生产和特色农业产业,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主动对接种养大户、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宣传补贴政策,推广演示新型机具,推动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实现年度中央补贴资金“零结余”。
10.优化补贴范围。按照“补贴机具全覆盖”思路,围绕厦门特色现代农业,进一步优化机具种类范围,扩大购机补贴品目,将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特色作物和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等适用农机具、设施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并对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所需机具及先进适用、绿色高效智能、成套配套等装备实行市级政策累加补贴。
11.强化补贴监管。建立完善“市级年度抽查、区级日常核验”补贴机具核验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并督促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等补贴参与主体履行承担相关责任义务,研究改进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的机制方法,及时有效地严惩违规行为。对购机者购置不适应当地使用的补贴机具、同一产品或同类机具短期内出现大批量购置等异常情况加强监测,及时分析研判,对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开展调查处理。
12.做好农机质量和鉴定工作。落实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抓好农机质量投诉案件的调查处理。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协助省农机鉴定机构做好涉及我市农机产品的推广鉴定工作,推动我市先进适用的特色农业机械走向全省、全国市场。
四、扎实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13.压实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压实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手等农机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责任落实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挺在事故前面,力争不发生农机死人事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14.加强综合整治。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紧紧依托道安工作机制,完善与道安、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长效协作机制。开展拖拉机专项整治,完善与公安部门信息互通机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非法改装、逾期未检等违法行为查处。认真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速推进我市老旧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继续开展拖拉机驾驶人员培训补贴试点,提高持证率。做好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重要农时季节的安全检查,深入田间、菜园等重点区域,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和各类违法行为。
15.深化“平安农机”创建。落实《厦门市“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部署,按照道安工作“一局一行动”要求,每个区抓好1个“平安农机”示范镇(街)创建,持续抓巩固、促提升,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积极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打基础、做准备。
16.强化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加强动态管理,严格要求培训机构按照许可范围和规模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同时自觉开展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健全培训管理档案,提升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17.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坚持广泛宣传与点对点精准宣传相结合,坚持安全宣传教育常态化,坚持以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警示教育为重点,不断提高农民机手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精心组织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形式,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五、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18.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新时代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思想和政治保障。
19.完善工作机制。要增强责任意识,对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和省厅延伸绩效考核项目,要对标对表、逐项落实。采取月报、季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等措施办法,狠抓工作落实,有效促进年度工作目标完成。
20.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筑牢防腐倡廉的坚强防线。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项目监管,从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项目等专项资金的监督。要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纪律规矩和廉洁从政意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风行风。
附件:厦门市各区2020年度农机化工作发展指导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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