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组织鉴定,新余市拓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生产的10个农机产品(见附件)通过推广鉴定,拟颁发试验鉴定证书。按照相关鉴定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3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9年9月3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jxnjjcz@163.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
三、公示期间,如对其他企业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咨询、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站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吕春林联系电话:0791-83955302,电子邮箱:jxnjjcz@163.com,传真:0791-83970579,通讯方式:地址:南昌经开区蛟桥庐枫路588号(省农业机械研究所院内),邮编:330044。
附件:江西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通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9年第三批)点击下载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监测站
2019年8月27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nync.jiangx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