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机鉴定函字〔2019〕42号
为做好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快我省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要求,我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检验)资质认定扩项产品意见。公众可根据企业产品批量生产状况及山东省农机化需求,对目前已有推广鉴定大纲,我省尚不具备鉴定(检验)资质的产品,请在2020年1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资质认定扩项产品意见。
1.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sdnjjdz@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邮编:250100,收件人:科技科,电话:0531-83173611。
附件:2020年山东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检验)资质认定扩项产品征求意见rar
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19年12月31日
新闻来源地址:http://nync.shando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