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反映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情况的通报
亳农机(2020)9号
各县、区农机发展中心:
近期,我市接到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调查处理群众反映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对反映亳州市广多农机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洛阳泰红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泰红”)生产的704轮式拖拉机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亳州市广多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销售洛阳泰红704拖拉机过程中,违反了《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第三章第九条第七款,提供不实申请资料及票据,构成了较重违规行为。
(二)洛阳泰红对亳州市广多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提供不实申请资料及票据问题,未主动采取防范补救措施,未尽指导监督其授权经销商遵守补贴政策各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经销商的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属于较重违规行为。
二、处理情况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根据《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皖农机〔2018〕217号),综合考虑产销企业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积极整改,提交整改报告,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暂停亳州市广多农机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经销补贴产品资格,暂停期3个月。
(二)暂停洛阳泰红生产的704拖拉机补贴资格,暂停期3个月。已经录入辅助管理系统的补贴机具,经核查如未发现违规问题,可按规定向农户兑付补贴资金。
亳州市农机管理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