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公告〔2020〕1号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支持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农办机〔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修订<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函》(农机政〔2019〕120号)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生猪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分档参数的函》(农机政〔2020〕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南省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机化发展需要,经专家测算、集体审议、公示,并对公示期提出的异议进行研究,确定了《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现予以公告。调整后的补贴额从2020年7月11日开始执行。
附件: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
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0年7月10日
附件:
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0年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