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根据试点方案,连栋温室试点范围为湖北省设施农业规模较大、产业体系较为完善、示范带动能力较强以及发展潜力较大的10个县(市、区),包括黄陂区、夷陵区、掇刀区、钟祥市、汉川市、荆州区、武穴市、麻城市、嘉鱼县、广水市;畜牧用车辆(清洁)设备每套补贴7万元,试点地区将覆盖全省。补贴对象为湖北省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将对连栋温室和畜牧用车辆(清洁)设备新产品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原则上依据试点产品近两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进行测算。试点期限为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新建的连栋温室和畜牧用车辆(清洁)设备等产品,在试点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补贴。
试点方案还提出,全省新产品补贴试点年度资金量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连栋温室年度资金量不超过1000万元,各试点县(市、区)在本地年度购机补贴资金额度中统筹安排使用,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可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分别不超过20万元和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