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08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果园轨道运输机购置补贴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组织调研、集体审议等程序,形成了《2020年果园轨道运输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
凡在广西参与补贴的果园轨道运输机企业,应确保轨道材质为镀锌钢材,轨道加工完成后须经过热镀处理,并在投档时上传轨道全部经过热镀处理的承诺书。如发现与我区要求不符的产品,一经查实,先暂停该产品补贴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按规定严处。
调整之后的果园轨道运输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对2020年9月1日之前已购机但尚未申报补贴的(以购机发票时间为准),按原补贴标准执行,需在年内完成申报。2020年9月1日起,在企业完成产品投档后,按新补贴标准予以补贴。
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自2020年9月2日起至9月6日止,如有异议,请联系自治区农机中心产业发展部,并寄送纸质版意见书。联系人:朱剑楠,联系电话:0771-3141170。
广西农机化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日
2020年果园轨道运输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