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农机文〔2020〕50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有关要求和《河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经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对茶树修剪机、采茶机、秸秆压块(粒、棒)机、农业用北斗终端(含渔船用)等部分档次补贴产品的补贴额进行调整。2020年12月23日(含)前购置的农机具(以发票日期为准)按原补贴额补贴,2020年12月24日(含)后购置的农机具按新的补贴额执行。现将调整后的补贴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单位需加盖公章)向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反映,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程一,电话:0371-65918379
电子邮箱:hnnjbttd@126.com
附件:河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部分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
河南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部分机具补贴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