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确定对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进行适当优化调整,2021年补贴额一览表另行发布。对已经购买的机具,请务必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机具信息等申请资料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未录入补贴系统中的机具,将按照新的补贴标准执行。
请各市及时通知所辖县(市、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抓好稳定和衔接工作。有关农机产销企业做好市场调研预判,合理安排生产,及时督促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