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函〔2020〕1292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针对群众来信反映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行为,我厅依法依规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违规企业调查情况
经查,2014-2016年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SH804和SH904拖拉机变速箱与原检验报告不一致,最小使用质量超出原检验报告设计值的限制范围,检查结论为不符合大纲要求。属于较重违规行为。
经在我省辅助管理系统查询,2018年以来,该企业SH804拖拉机未在我省投档。
二、对违规企业处理情况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号),综合考虑该企业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交自查整改报告,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取消道依茨法尔机械有限公司SH904拖拉机的补贴资格,暂停该企业所有产品补贴资格6个月。已经录入辅助管理系统的补贴机具,经核查如未发现违规问题,可按规定向农户兑付补贴资金。
(二)该企业相关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企业自行承担。
各地要严格把关,加强相关产品类似情况的监管,发现有关问题,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的通知》(皖农机〔2018〕217号)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并上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