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黑龙江省2020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信息的通告》,投档时最小使用质量进行自主变更的和降档次投档的产品,企业已经申请撤销投档,可以继续办理补贴至2020年11月30日。但仍有部分撤档产品在11月30日之后继续办理录入(见附件),现将相关企业所有产品进行系统封闭。
请相关企业尽快将超期录入的产品与购机户协商处理,并由录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补贴系统中进行作废,完成处理后于1月30日前函告我处,对所有录入无效的产品已进行妥善处理(含具体数量),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系统解除封闭。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