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先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加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同时,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要求,将上述资金及时下达相关地方,并明确要求各地用于贫困县的资金增幅不低于该项资金平均增幅。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根据中央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有关要求,合理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为保障粮食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