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查在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3个省(区、市),抽取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有机肥料和微生物肥料样品536个,抽样基数976吨,涉及313家生产企业、187家经销企业和个体商户。抽查的536个肥料样品中,合格样品444个,合格率为82.8%。其中,抽查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样品278个,合格样品216个,合格率为77.7%;抽查有机肥料样品197个,合格样品173个,合格率为87.8%;抽查微生物肥料样品61个,合格样品55个,合格率为90.2%。
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大量元素水溶肥料和有机肥料合格率偏低。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大量元素与微量元素含量不足、重金属含量超标。有机肥料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有机质含量不足、重金属含量超标、总养分不足。
微生物肥料有效活菌数不足问题突出。不合格微生物肥料样品均存在有效活菌数不足问题,部分产品存在杂菌率和水分含量超标等问题。肥料产品标签标识问题较多。主要表现为要求标识而未标识,标签标识字体,字号及肥料命名不规范、不准确,对产品效果夺大宣传、虚假宣传,部分产品宣传农药功效。
农业农村部还提出了整改要求:督促不合格企业整改到位。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对产品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整改,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排查企业承担有关财政补贴项目情况,将肥料盐督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今后承担相关财政补贴项目的重要参考。此外,还要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专项抽查。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健全肥料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抽查督导,进一步净化肥料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