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按照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的要求,实事求是、分类稳妥处置存量问题,坚决遏制住耕地“非粮化”增量;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县(市、区)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等;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引导流转土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重点加强太行山山前百万亩优质强筋小麦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闲置、荒芜耕地,动员农户复种或村集体代耕代种、托管服务等;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产粮大县奖励、小麦收购价、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等项政策,相关农业资金和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加快把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一季千斤、两季一吨”的高标准粮田;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