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发〔2021〕19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2020年12月14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关于对重庆渝奥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6家农机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渝农发〔2020〕139号),暂停了重庆渝奥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除1WG4.0-100FQ-ZC型微耕机外其他所有产品在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资格3个月(2020年7月27日—10月26日),取消了重庆市攀民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1586887859E)在我市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
近期收到重庆渝奥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的整改报告和恢复补贴申请、重庆市攀民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关于处理情况的申诉及说明,根据《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联席机制2020年第二次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0—49)精神,结合以上企业整改和相关区县调查核实情况,决定从即日起恢复重庆渝奥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除1WG4.0-100FQ-ZC型微耕机外其他所有产品在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重庆市攀民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1586887859E)在我市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
2020年12月14日,我委发布《关于对部分企业违规参加农机购置补贴投档的处理情况通报》(渝农办发〔2020〕218号),其中对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山东英格索兰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洛阳天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隆庆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沃普农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采取了暂停所有产品在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处理措施。近日收到洛阳天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证明和恢复补贴申请,结合该企业的信用报告,决定恢复其所有产品在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但需重新投档确认。其他相似情况的企业待信用恢复后提交信用修复证明和恢复补贴申请,即可参照本通知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相关产销企业要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防止再次出现违规问题。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