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至2035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等,对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试点地区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重点区域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显著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监管制度建立,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了三方面主要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确定农业面源污染优先治理区域,分区分类采取治理措施,建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库。二是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机制。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督监测相关标准,优化经济政策,建立多元共治模式。优先将畜禽、水产养殖、秸秆农膜等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装备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机具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管理。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加强长期观测,建设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