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粤农农函〔2021〕15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广东省2021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市、县的工作要点。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刘伟璇,联系电话:020-37288260)
2021年广东省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全省农机化系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三农”工作部署,围绕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大局,着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应用,创新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动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改善,加强农机监管,大力培养农机化人才,顺利完成年度及“十三五”主要目标任务。全省主要农作物(水稻、花生、马铃薯、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65%,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迈上75.2%新台阶,畜牧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明显提升,为“十四五”农机化转型升级打下良好基础。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全省农机化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高质转型升级,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农业机械化各项指标取得新进展,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7%,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7%。重点做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突出总体指导,编制好农机化“十四五”发展规划
组织编制全省农业机械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好与农机化“十四五”发展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等的衔接,带动全省农机化系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保、促生产,引领农业机械化向全程、高质加速迈进。
二、突出粮食生产,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发展
聚焦粮食稳产增产,狠抓水稻生产关键环节,加快补齐水稻种植、烘干等机械化短板。开展“补短板、促机种”活动,同步推进机插秧、精量穴直播、无人机直播、机械抛秧等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在全省布局建设15个水稻机械化种植示范点,推动水稻机种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做好节能环保型水稻烘干中心项目的督促、指导,创建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创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水稻)示范县,确保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的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发展指标。
三、突出新技术推广,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力度,加快统防统治、节水灌溉、水稻机插秧同步侧深施肥、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绿色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以甘蔗为抓手,熟化“以中小收获机为主、大型收获机为辅”的甘蔗机械化收获模式,建设甘蔗的机械化种收互促、机艺融合的示范片区,带动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推动畜禽牧水产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探索“楼房养猪”机械化技术模式,推动集成增氧、投铒、水质监测技术智能化控制系统的应用。大力推广丘陵山区适用小型轻便机械,推进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建设若干个示范点,推动丘陵山区机械化加快发展。
四、突出政策引领,精心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研究制定《2021-2023年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支持各地采取措施加大农机补贴力度。优先保障粮食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求,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高端复式智能机具和丘陵山区所需机具的购置补贴标准,开展补贴机具资质采信农机产品认证,争取将农机创新产品和成套设施装备纳入补贴范围。组织开展非通用机具统一分类分档工作,修订《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优先支持持粮食生产机具报废更新,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报告制度,上半年全省的实施县占比达到 60%以上,全年达80%以上。提高政策实施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强化各地实施进展情况调度,组织做好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突出科技支撑,增强农机化科技创新推广能力
推进省级农机化科研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大学等高校和广东省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的作用。围绕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开展荔枝自动采摘、蔬菜精量播种和华南智能化温室的关键装备技术研究。在广州、汕头、江门等地建设5个智能农机装备省级示范基地,推进农机化向智能化发展。推进农业机械化与现代农业产业园深度融合,增强产业园在现代农业装备技术上的示范推广功能,推进设施装备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推动智能农业装备实验室和省农装所深圳分所的创建。
六、突出质量保障,提升农机鉴定和管理水平
积极开展农机鉴定资质能力扩项,提升我省农机试验鉴定能力。紧盯市场需求,制修订一批农机产品专项鉴定大纲,做好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工作,加快新产品进入补贴的进程。强化补贴农机具质量调查,督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落实“三包”责任。完善农机质量投诉体系建设,线上、线下组织开展农机化质量工作能力提升活动,继续支持创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示范点。组织开展通过推广鉴定的企业和产品监督检查工作。
七、突出业态创新,大力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积极培育农机合作社、农机服务、农机大户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 、“机械化+数字化”服务发展模式,培育“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和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各地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特别是主要农作物机种、产地烘干、统防统治等环节的作业补贴。组织征集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组织典型案例,评选、推介一批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联合体。加强调研,指导农机服务组织规范化、数字化创新发展,引导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创建省级、国级示范社。
八、突出发展,加强农机监理工作
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农业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推进变拖“清零”和拖拉机“不、不出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五个,从源头上减少农机事故发生。规范牌证管理,把好注册登记关、考试关和技术检验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指导各地做好田间、场院等场所日常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农机经营服务单位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农机“生产月”“生产宣传咨询日”和“平安农机”创建等活动,保障农机化发展。
九、突出服务时效,做好生产、统计、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做好“春耕”“双抢”“秋收”等重要农时农机化生产服务,及时下发《2021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做好粮食责任考核有关农机化指标考核工作。组织编印《2020年全省农机化统计年报》,做好2021年农机化生产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加强农机化转型升级发展数据监测、分析。围绕全年农机化重点工作,通过“粤政易”等平台推进农机化政务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完善厅网站“广东省农机化质量工作专栏”,加大对农机化政策、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生产等宣传报道,营造全省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十、突出人才支撑,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党建、业务两手抓、两兼顾,促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做好“农机化与乡村振兴”大学习等活动,以提高业务技能为抓手,提升农机化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制定印发年度农机化人才培训方案,加强农机化管理、技术推广和实用人才等三支队伍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系统操作、农机化统计、农机监理、农机维修、农机驾驶操作等人员培训。组织选拔一批水稻收获机驾驶操作技术能手,组织遴选一批省级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培育一批一线“土专家”,推动“土专家”在先进智能农机装备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