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求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品目意见的通知
(陕农便函[2021]485号)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集团: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高质转型升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现就2021-2023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品目征求意见。
一、机具剔除、增补原则请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聚焦农业绿色发展和农业机械化全程高质转型升级,优先考虑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从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意见表中已列出)中选取本辖区拟列入补贴范围的机具品目。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稳重点、扩范围,将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并结合区域内“3+X”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农民购机需求和农机化发展规划,梳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之外,辖区内粮食生猪及特色产业生产薄弱环节所需的短板机具,或急需的高端、复式、智能产品(成套设备),研究提出本地所需新增机具品目或机具名单,并提供简要说明。
二、有关要求
(一)广泛征求意见。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自下而上广泛征求基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农机(业)合作社及购机大户等相关主体的意见,并主动征询本级财政和种植业、果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等相关行业部门,要围绕“稳产保供”,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及丘陵山区特色农业发展急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
(二)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汇总、审核、填报品目信息,将加盖公章的《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品目征求意见表》扫描件连同excel电子表发送至邮箱njbtb2020@163.com。
附件: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品目征求意见表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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