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核实情况
为防范风险,我中心立即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对巴州豪隆管业有限责任公司8GLW-60型农业灌溉用过滤器进行了封闭,同时派专项工作组赴托克逊县,现场核查了巴州豪隆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8GLW-60型农业灌溉用过滤器的配置及价格情况,调查了购机者托克逊县甜满园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并约谈了生产企业巴州豪隆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及3家经销商,分别为乌鲁木齐隆聚昌盛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盛源润捷商贸有限公司及伊犁赛雄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经核查确定巴州豪隆管业有限责任公司8GLW-60型农业灌溉用过滤器存在补贴额偏高、经销商虚开开票、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未主动报告影响补贴政策实施的异常情形等违规问题。
二、对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根据上述调查核实情况,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取消巴州豪隆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产品在我区的补贴资格。
(二)取消乌鲁木齐隆聚昌盛商贸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盛源润捷商贸有限公司和伊犁赛雄农机销售有限公司等3家经销企业在我区的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三)鉴于本案实际负责人毛建明两次违规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经营行为,决定将其列入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禁止以任何方式再参与补贴政策实施工作。
(四)因违规行为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自行承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