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专项鉴定是对没有鉴定大纲的创新型农业机械产品,通过创新性评价、性检查、适用地区性能试验获取专项鉴定证书,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有效途径,也是填补我省农机化发展短板,推进畜牧水产养殖、林果茶栽培、农产品初加工、特色农作物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措施。为做好我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农业机械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2021年度山东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订意见。相关单位可根据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先进性和区域适应性好、尚无标准(国标、行标、地标)的创新型农机产品,提出专项鉴定大纲制订建议,填写《2021年山东省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于5月20日前将材料发送至各市农业农村局。各市农业农村局请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制订项目建议表和社会征集材料汇总纸质版、电子版反馈至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科技科,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邮编:250100,电话:0531-83173611,电子邮箱:sdnjjdz@shandong.cn。
附件:2021年山东省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订项目建议表.zip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