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鉴定,湖南精创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26种产品通过试验鉴定(见附件),拟颁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日至6月8日。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等,若与营业执照和试验鉴定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21年6月8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hnsnyjxjdz@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鉴定综合室。
三、公示期间,如对其他企业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我们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次公示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田先明、徐晓媛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580323
电子邮箱:hnsnyjxjdz@126.com
通讯方式: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348号
邮编:410004
附件:湖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审核通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21年第二批)
湖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