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信贷业务,将农机购置补贴客户作为三农县域市场重要客户的目标群体,创新推广好用适用的贷款产品,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通知》明确,要及时跟进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制定出台农机购置补贴信贷支持方案,明确业务服务策略,力争与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就农机购置补贴客户信贷支持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并争取成为贷款贴息试点合作银行。要认真做好农机购置客户营销,组建专门农机购置信贷业务团队,建立购机客户营销管理台账,逐个开展对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贷款精准营销。要积极创新优化信贷支持产品,开展农机购置贷款业务,额度为购置农机具真实成交价格的70%,单笔300万,期限最长3年,并可根据相关规定同步配套担保、抵押措施。
《通知》指出,要依托现有线上信贷产品,推进农机购置线上贷款、线上放款,探索创新农机抵押线上信贷产品,设计农机资产专属的抵押贷款模型和参数,实现农机购置信贷业务在线申请、押品在线评估、系统智能审批,并充分利用农机物联网终端设备监测作业、运行轨迹信息,创新试点农机客户线上综合授信业务。
《通知》还对严格管控农机购置贷款风险等工作进行了安排,突出强调要择优准入农机购置客户,重点支持水稻插(抛)秧机、重型免耕播种机、玉米收获机等大中型机械和智能、复式、高端产品,严禁介入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被政府部门退出补贴范围或降低补贴金额的农机具。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有关司局将与中国农业银行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合力推动《通知》精神落实落细、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