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财政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政策
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主要由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市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组成。在上下关系上,省级和市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可直接开展担保业务,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主要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等服务。在运作方式上,各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财政资金主要通过资本金注入、担保费补助、业务奖补等形式予以支持。在业务范围上,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必须专注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专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任何非农担保业务。同时,对省级农担公司政策性业务实行“双控”标准:要求服务范围限定为农业生产及其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服务对象聚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200万之间(适合大规模农机作业的地区不超过300万元),符合“双控”标准的担保额不得低于总担保额的70%。2020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指导开展“双控”业务规模确认,降低担保费率至0.8%以下,脱贫地区为0.5%以下。修订印发农业担保绩效评价评分指引,将评价结果与“一奖一补”政策挂钩。
目前,除西藏、上海和深圳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已完成组建,并通过分公司、办事处等向基层延伸服务,加快推动担保业务开展。截至2020年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在保余额突破2100亿元,在保项目超过75万个,对资本金放大倍数达到3.4倍。2021年,按照中央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充分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发展的支撑作用。
17.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2021年,把种业作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和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主攻方向,围绕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的需要,遵循种业创新发展规律,破卡点、补短板、强优势,打好种业翻身仗要迈出坚实步伐。一是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深入推进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完成内蒙古等9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查与征集,完成四川等17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系统调查和抢救性收集,加快推进新收集资源的鉴定评价和整理入库等工作。启动实施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加快完成畜禽遗传资源面上调查以及青藏高原区域5省(区)及新疆部分地州县重点调查。完成地方猪品种遗传材料采集,支持畜禽遗传资源活体和遗传材料保种工作,扶持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区、库)开展猪、牛、羊、家禽、蜜蜂等地方品种保护利用,带动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发展特色畜牧业。二是扎实推进种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推动配套服务区和高标准农田等政策项目落实,统筹谋划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做好后续项目储备。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支持建设一批资源保护场(区)、育种创新基地、品种测试中心、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加大制种大县奖励,优化种业基地布局,推动优势基地和优势企业结合共建,提升制种基地建设水平。三是加快绿色优质新品种选育和示范推广。深入开展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四大作物和油菜、马铃薯等11种特色作物育种联合攻关,挖掘节水、节肥、抗逆等绿色性状种质和基因资源,加快培育推广肥水利用、适宜机械化轻简化栽培的绿色优质品种。构建展示网络,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艺农机融合、线上线下联动,加快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继续遴选畜禽核心育种场(基地、站),实施畜禽核心场测定项目,加快基因组选择等育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持续推进生猪、奶牛等6种畜禽育种联合攻关,系统开展引进品种的本土化选育,大力培育畜禽新品种,提升畜禽种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四是加大优势企业扶持力度。积极推动种业制种保险、信贷、税收支持等政策落实,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深化种业“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流程,提供便捷服务。支持企业搭建科研平台和创新联合体,牵头承担科研攻关任务,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五是推进种业服务信息化。完善种业大数据平台,优化公共服务渠道,实现简单问题大数据答、复杂问题专家答,为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更便捷的信息服务;通过扫描标签二维码,可对当前市场流通品种、生产经营者或门店相关信息进行多角度查询,实现种子质量全程可追溯,让农民购种用种更加放心。六是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和调用。安排储备5000万公斤救灾备荒种子,推动省级落实救灾备荒种子储备。根据救灾和生产需要,及时组织调拨发放救灾备荒种子,确保补种、改种和平抑市场需求。
18.良种推广政策
2021年,中央继续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等8省区支持牧区畜牧良种推广,主要用于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户),以及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进行适当补助;继续在生猪大县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生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
19.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政策
为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扩大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2019年,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启动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计划用5年时间培育和发展10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聚焦粮油、果茶、蔬菜、中药材、畜牧、水产六大品类,选择一批地域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地理标志农产品,重点围绕特色资源发掘、特色产业发展和农耕文化发扬三个方面开展建设。两年来,共落实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3.8亿元,支持32个省(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45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培育,带动1050万农户增收290多亿元,实现销售额4000多亿元;累计培训2万人次以上,共支持100多个贫困县特色产业发展。2021年该项政策继续实施。
二、资源环境保护
20.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政策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要求,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综合性试验示范平台建设,农业农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委,先后评估认定了79个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各先行区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区域特点和突出问题,推进农业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加快成熟适用绿色技术、绿色品种的示范、推广和应用,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探索符合区域特点和主导产品类型的绿色发展模式。
2021年,将指导先行区试点县,持续推进农业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优质农产品供给等重点任务,强化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开展长期固定观测,率先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探索形成不同生态类型地区、不同作物品种的农业绿色发展典型模式,以点带面推动绿色发展。
21.绿色高质行动政策
绿色高质行动既是综合技术的集成,也是管理方式的创新转变。主要任务是,示范推广高产、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2021年,中央财政加大绿色高质行动支持力度,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目标,打造一批优良食味稻米、优质专用小麦、高油高蛋白大豆、双低双高油菜、双高糖料、优质棉等类型的优质粮油生产基地和果菜茶、蚕桑、中药材等优质经济作物生产基地,带动大面积区域性均衡发展,促进种植业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
2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政策
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2019年和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从2019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实现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二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县推进项目。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资金支持中西部省份(含东北地区、河北省、海南省)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每个县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2021年将继续实施上述三项政策。
23.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政策
2016年,启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试点面积616万亩,补助资金14.36亿元。此后,试点规模不断扩大,区域不断拓展,成效逐步显现,初步探索了有效的组织方式、技术模式和政策框架。2021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扩大轮作、减少休耕。轮作每亩补助150元,主要在东北等地扩大玉米种植、稳定大豆面积,在长江流域巩固双季稻,在南方地区开发冬闲田扩种冬油菜,在北方农牧交错带、东北、西北等地因地制宜发展花生等;休耕每亩补助500元,主要在地下水超采区、重金属污染区等实施。
24.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政策
为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2019-2020年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实施了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两年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2亿元,支持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8个省份,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为重点,兼顾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和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推进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打造典型示范样板。
2021年,将支持范围扩大到黄河流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在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相关省份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流域内水环境敏感区为主要实施区域,菜单式遴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等技术,集成配套治理工程,整县推进、示范带动,促进重点流域全要素全链条综合防治。中央补助投资主要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对每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补助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分两年安排,年安排中央投资规模的50%,第二年根据上一年项目实施情况和治理成效,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统筹安排后续中央投资。
25.长江“十年禁渔”政策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决策,是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的生动实践。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禁捕。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一江两湖七河一口”(长江干流,鄱阳湖、洞庭湖两大通江湖泊,大渡河、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支流以及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中央财政已拨付补助资金130亿元,支持地方统筹用于长江禁捕退捕渔民捕捞许可证权、渔船、渔具回收补偿,过渡期生活补助,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养老保险保障等方面支出。农业农村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制定出台9项安置保障措施,指导各地做实做细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公益岗位安置等工作。同时,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建立人防与技防并重、专管与群管结合的保护管理新格局,强化日常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三无船”,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完善长江流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和维护长江流域禁捕管理秩序。截至2020年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建档立卡渔船渔民全部完成退捕上岸,实现“四清四无”目标任务。10年禁捕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政策。
26.退化耕地治理试点政策
2020年,启动退化耕地治理试点,实施面积280万亩,在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13个省(区、市)耕地酸化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开展酸化土壤治理综合技术模式试验示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河南、甘肃、宁夏等8个省(区、市)耕地盐碱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开展轻、中度盐碱耕地治理综合技术模式试验示范。同时,组织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与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试点工作。2021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开展退化耕地治理试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研究完善因地制宜的退化耕地治理综合技术模式,通过建设集中连片示范区,加强综合技术模式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
27.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政策
2015-2020年,累积在41个县(市、区、旗)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实施面积3150万亩次。重点推广第三积温带以北质地黏重黑土“玉米-大豆-大豆”(每三年一周期)轮作培肥、西部干旱半干旱丘陵漫岗区薄层黑土“玉米-大豆”轮作培肥、平原区“玉米连作”黑土保护培肥、稻田黑土培肥等4大类17种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因地制宜开展肥沃耕层培育、耕地土壤侵蚀治理。2021年,继续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启动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核心,围绕黑土耕地侵蚀、盐碱内涝等突出问题,利用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培育肥沃耕层。
28.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政策
保护性耕作是以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耕作技术,能够有效减轻土壤风蚀水蚀、增加土壤肥力和保墒抗旱能力、提高农业生态和经济效益。2020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制定印发了《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组织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的适宜区域,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以玉米生产保护性耕作为重点,促进黑土地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2021年东北4省(区)计划实施保护性耕作7000万亩,地方可结合实际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秸秆覆盖免(少)耕播种作业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区)的农业有关专项资金中安排。补助标准由各地综合考虑本辖区工作基础、技术模式、成本费用等因素确定,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实施,提高补贴实施效率和作业质量。
2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政策
2021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继续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培育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发布年度主推技术和模式、做好秸秆资源台账、探索秸秆利用补偿政策,根据区域实际情况打造一批全域全量利用和产业化利用的典型样板,不断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运行机制,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30.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支持政策
2021年继续选择部分绿色高质行动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加快集成推广应用化肥减量增效、绿色高产技术模式,着力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继续夯实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田间试验、配方发布、数据开发等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用好海量数据资源,探索数据共享机制。结合实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深入开展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转变病虫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提升科学用药技术和水平。加快新型植保机械推广应用步伐,大力扶持发展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提高防控的组织化程度和农药施药效率。创建绿色防控示范县,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打造全程绿色防控示范样板,引领带动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