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山东省的农业机械化事业历经曲折,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就斐然,在改变农村生产力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村面貌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50多年来,山东农机化发展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 传统农具增补和现代农机引进示范阶段(1949年~1953年)
建国后,为提高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党和政府大力增补传统农具。采取“农民自力增补,政府加以领导扶持”的方针,运用银行贷款,通过合作部门,组织铁木业合作社和作坊,大力制造农具,供应农民需要。截止1952年,全省主要传统农具大都达到了战前水平。同时,为促进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巩固和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全省逐步加强了新式农具(半机械化农具)的推广工作。到1952年底,全省新建了42处农具工厂和铁工厂,7处农具推广站,在142个示范农场示范使用新式农具,并以现售、贷款、贷现等办法向全省各地农民供应,对发展农业生产起了很大作用。但不切实际的现象也有发生,如曾盲目推广双铧犁,未曾考虑役畜体小、拉不动等因素,部分地区不适用,造成浪费。
1949年,华东军政委员会将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接受的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遗留的一批拖拉机和农具拨给山东。1950年1月,省实业厅用这些机具在济南东郊建立公营洪家楼拖拉机站,为附近的农科所、农学院的实验农场及当地的互助组进行示范作业。1950年5月,华东军政委员会投资兴建了广北农场,为早期大型机械化农场之一。建场时配备富农、麦西、福特等型号拖拉机51台,联合收割机12台,各种农具81台汽车2辆。1952年,该场归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广北农场从建场到1952年底,共垦荒32576亩,耕地面积27070亩,生产粮食145万斤,显示了机械化作业的优越性。除了完成本场生产任务外,还成立了机耕服务队,为附近的农业生产互助组和农民进行机耕、机灌,平均增产三成至一倍。广北农场的兴建,为发展农业机械化积累了经验,培养了干部和机务技术人员。
二、 创办国营拖拉机站阶段(1953~1957年)
1953年,农业部确定在建立10处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其中山东1处。农业部明确指出:拖拉机站是企业,是用以指导和帮助农民实行集体化,进一步发展生产的有力杠杆。1953年5月14日,山东胶县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正式建立。该站配备拖拉机5台(斯尔-50/55型2台、齐-35型3台),各种机引农具28台,建站当年完成机械作业2969标准亩。这是山东农村次使用现代化机械为农民代耕,吸引了大批群众前去观看。为了宣传教育群众,促进农业合作化运动,胶州地委指示该站派拖拉机去藏马、五莲、诸城等县示范,表演机械耕作。
根据农业部“在总结已有各种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稳步建立新站”的要求,到1954年底,全省又先后建立了聊城、临清、德县、滨县、潍县、济宁、昆嵛、菏泽、莱西、历城、广饶、泰安等12处站。1955年,建立莒县拖拉机站。机务人员的来源当康40动力驱动耙,一是1954年由海南岛垦殖分局随机调来32人、广北农场调出9人、胶县站调出4人,分配到各新建站;二是1955年省农业厅在济南设立了机耕训练班,年内培训了拖拉机驾驶员269名,分配到各站工作。1955年,中央把从苏联及东欧进口的一批拖拉机分配给山东。到该年底,14处站拥有拖拉机242个混合台,折364.7标准台,各种农具550台。为22个县的1469个农业社和19处专区农场耕地367836亩,加上播种、耙地、镇压、灭茬、收割、脱粒、灌溉、运输等作业,共折合438099标准亩,比1954年增加10倍。14处拖拉机站各项机械作业均取得较好效果,促进了服务区合作化事业的发展,新建站本身也积累了机械化作业的经验。
1955年,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指出:“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革,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部改观”。从1956年起,根据中共中央“整顿提高现有站,有领导、有计划地发展新站”、“棉区先一步机械化”的精神,山东又新建了夏津、商河、临沂、高唐、冠县北关、临清康庄、武城、冠县柳林、馆陶、齐东、沾化、惠民、利津、诸城、平度、曹县、单县等17个棉区站和莒南、济南、青岛、淄博、中匈友谊等5处粮区站。其中中匈友谊拖拉机站,是利用匈牙利政府赠送给中国的农机具建立的,1956年1月6日,国务院批准在山东滋阳县建站。1956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山东部队捐献热托-25K型拖拉机6台、热托-35型拖拉机12台,省政府决定拨给历城拖拉机站。1957年,该站正式改称历城“八一”拖拉机站。
到1957年底,全省共建有国营拖拉机站36处,职工总数2418人,拥有拖拉机616台、2.3万马力。共为3409个单位(其中农业合作社3330个)进行机械作业服务,服务面积达284.74万亩(603万标准亩)。
创办国营拖拉机站阶段,农业机械化事业还处于萌芽状态。办拖拉机站,在一定意义上,是以政治效果为目的,强调其为巩固集体化的杠杆作用,不讲经济效益。大型机械全部依赖进口,由经营,以代耕代种方式为农民服务,站长由省政府任命。此间,虽然机械数量不多,但由于工作谨慎,为以后发展农业机械化奠定了基础,培养了一批技术力量,发展还是比较健康的。
三、 集体为主办农业机械化阶段(1958~1981年)
这个阶段跨越20多年,农村体制历经多次变动,农业机械几次收放,农机具数量虽有显著增加,但曲折反复,走了一段弯路。这一阶段大体经历了:
(一)拖拉机站实行社有社营(1958~1961年)
1958年3月,中共中央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意见》,提出农业机械产品以中小型为主,农业机械制造以地方为主,农业机械的购置以集体为主的“三主方针”。并指出:“实现农业机械化,主要靠农业合作社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才能使农业机械化事业办得更多、更快、更好、更省。”5月,国务院肯定了农业机械下放到农业社的方向,认为由农业社投资经营是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中共中央一系列决议、政策发布后,山东各地纷纷将国营拖拉机站拥有的农业机械下放给公社。其经营形式有三种:一是国有社营,把机具租赁给公社;二是社有社营,把机具卖给公社;三是国社合营,产权归所有,经营权归公社所有。到1958年底,下放到公社的拖拉机共769个混合台,占总拥有量的76%,分布于全省30个县的65处公社。1959年继续下放,下放拖拉机共899个混合台,占总拥有量的81.13%。社营成为全省农业机械的主要经营形式。
1959年4月29日,毛泽东主席在《党内通信》中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毛主席的这一论述,对此后20多年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整顿和改进拖拉机站(1962~1970年)
为适应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使数量不多的农业机械充分发挥作用,1962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关于整顿和改进拖拉机站工作的决定》。省委、省人委下发了贯彻执行《决定》的意见,从1962年冬季开始,全省国营拖拉机站进行了整顿。整顿的主要内容是:
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经营管理,加强机务管理,认真推行经济核算,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在全省推广亦工亦农农机手制度。国营拖拉机站通过调整整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到1966年底,全省106处国营拖拉机站,拥有拖拉机3875混合台,7727.9标准台,全年完成作业量5832.9万标准亩,平均每标准台完成7612标准亩,单位成本0.789元,全省共计盈利363.39万元,是国营站建站以来经营的一年。
(三)队营农业机械(1971-1981)
1971年第二次召开农业机械化会议,会议强调贯彻“三主方针”。自1965年逐步发展的队营农业机械,到70年代以后,数量显著增多。队营农业机械经营形式有三种:一是大队所有,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二是大队经营大型农业机械,生产队经营小型农业机械,分别核算;三是以生产队为主经营农业机械。到1979年,队营机械动力占全省总动力的77.1%,而国营站由1966年的89.2%下降到0.52%,社营站由1974年的44.72%下降到18.97%。到1981年,队营拖拉机增加到22万台,占全省总拥有量的87.82%,是队营农机数量最多的一年。但全省还有25923个生产大队没有拖拉机,占总队数的30%。当时不少生产队是用高积累购买机械,而大量的机械是用无息贷款购置的,实际上部分地区还是包办机械化。把农业机械化当成目的追求,只追求数量的发展,不讲经济效益,很多机械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1978年1月20日,第三次农业机械化会议召开。此时由于“文化大革命”的破坏,国民经济比例已严重失调,但“左”的思想还占统治地位。这次会议作出了“实现农业机械化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的论断,并发出“全党动员,决战三年,为在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而奋斗”和“要干出一个机械化”的号召,要求“把大办农业机械化的群众运动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山东上下一轰而起,搞得轰轰烈烈。这些要求完全脱离实际,结果到1980年的情况与基本实现机械化的目标相差甚远。
四、 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并存阶段(1980~1994年)
1979年以后,山东农村逐步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出台,纠正了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左”的错误,突破了30年来农机经营的单一模式,使山东农业机械化进入了新的快速发展时期,形成了以户营小型机械为主、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局面。
到1994年,全省农民个体拥有大中型拖拉机10万台,小型拖拉机66.8万台,农用载重汽车5.97万辆,农用排灌动力机械189.4万台,机动脱粒机59.98万台,农用水泵149.5万台。在155.2亿元农业机械原值中,农民拥有90亿元,比重超过60%。全省乡村两级农机服务组织也有了较大发展。全省乡镇普遍建立健全了农机管理服务站,4.3万个村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农机组织,1.4万个村有了农机大院。共拥有大型机械和设备5000多台(套),固定资产6亿多元。其中80%的乡镇农机站初步实行了管理、服务、经营一体化。
在农机服务的运行方式上,山东省出现了三种模式:一是龙口模式。以村级集体机构为农机服务的主体,建立以农机为龙头,农机大院为阵地,融农机、水电、科技、生资供应、农副产品加工运销为一体的综合服务队。服务队一般设有机械库、配件库、油库、种子库、农药化肥库、维修间、停车场,开展农村养殖技术传授、农机作业、农田灌溉、生产资料购进和兑现粮食奖售物资、农产品运销等服务。二是安丘模式。把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作为农机服务的中坚,实行管理、服务、经营一体化,大中型机械由乡镇统一经营使用,从而提高综合配套服务水平,扩大机耕、机播覆盖面。1991年该县32个乡镇站,拥有履带拖拉机160多台,农机站秋耕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50%以上。三是桓台模式。以县乡农机服务组织为龙头,组织带动集体及个体机械,围绕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实行统一服务,以此促进了良种化、区域化种植和连片作业。
山东省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引起了党和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1991年2月8日,田纪云副总理亲自视察山东省诸城市贾悦镇农机站。 10月30日,李鹏总理又来到诸城市视察贾悦镇农机站、农机服务大院和吕标乡邱家七吉村农机服务队,并观看了犁底施肥、吊杆喷雾机和小麦半精量播种等机具现场模拟表演,听取了农机部门的汇报。10月10~17日,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山东省召开。与会代表经过多点实地考察,认为山东省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走在了前列。
随着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和农机总动力的增加,农机经营服务的领域也围绕粮食增产,特别是相继展开的黄淮海平原、中低产田、高产田开发和高产优质农业的建设,进行内外延伸。农业机械在农业开发建设中也发挥着主力军作用。
农机所有制形式的转变、服务范围的拓宽也改变了农机管理的行为方式。农机管理部门改变了过去对农机经营者管得过多过细,干预农机经营活动,确定收费标准等做法,开始走上了法制化发展道路。1994年6月3日山东省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办法》,并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施行。同年12月6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至此,山东省农机管理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已经完成,结束了我省农机化发展无法可依的历史。
五、 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办阶段(1995~2004)
这一时期,农机化技术装备比较成熟了,农民对农机化的认识和接受程度提高了,政府和社会对农机化的关注、宣传和支持加强了,加快农业机械化的条件和时机已经基本具备。就全省来看,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已进入成长期,不仅速度在加快,范围在拓展,而且层次在提高,效益也更加明显。
199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省农机服务市场化的进程加快,法规建设不断完善。1996年4月7日,山东省政府颁布施行了《山东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1997年10月15日,省八届人大常务会第三十次会议次修订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4年6月25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出台,2005年3月31日,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应对《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作了第二次修订。
在规范农机服务的同时,中央和省自2004年开始,对农民实行财政补贴。2004年中央财政安排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50万元,省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0万元,共对19个县(市、区)购置大型拖拉机、玉米联合收获机、玉米青贮收获机、秸秆还田机实施补贴,标准为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2005年,中央安排的农机购置补贴增加到26个县1300万元;省农机购置补贴增加到88个县2000万元。与此同时,各地也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力度。共补贴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以及与上述机具配套购置的大型拖拉机(50马力以上)四大类12种机械,其中玉米收获和深耕(深松)机械作为补贴重点。
在和省政策的引导下,农民对农业机械也有了新的认识,经营农机的理论开始被广大农民群众所接受,农民投资农机的热情大幅提高,到2004年农民个人投入农机购置资金31亿元,占全省总数的99.7%,全省农机总值10~30万元的农机户14.2万个,30~50万元的8235个,50~100万元的1897个,超过100万元的407个。全省农机总动力、农机总值、农用拖拉机保有量,2004年分别为8752万千瓦、456亿元、197.2万台。农民购买农机不再是自已使用,追求收益化是他们的目标。一些农民纷纷利用自己手中的机械,为周围农户服务。在这种情况下,1995年夏,山东省农机部门组织670多台小麦联合收割机率先在全省开展了“西进东征” 跨地区作业活动。利用小麦成熟的时间差、地域差,自南向北,由西到东,分三条战线开展跨区作业。1998年,参加三夏跨区作业的小麦联合收割机达到1.3万台,完成跨区机收面积800多万亩,平均单机收入2万多元,作业领域也由省内开始向省外转移。2001年,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达到3.8万台,其中跨省作业机械2万多台, 完成跨区作业面积220万公顷,占机收面积的70.5%。平均单机作业面积53公顷、收入3万元。这一年,我省借鉴小麦机收跨区作业的成功经验,在三秋期间也组织5.5万台农业机械进行了玉米机收、秸秆还田和土地深耕深松跨区作业, 完成跨区作业面积120多万公顷。三秋之后,又组织了冬春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机械化施工跨区作业。到2004年,山东省农机跨区作业市场发展成为春、夏、秋、冬农机跨区作业“四大战役”,全省参加农机跨区作业的各类农业机械达10万多台,实现跨区作业收入18亿元。
这一时期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基本上是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结构调整相统一的。1995年,在全省开展了“节本增效、兴机富农”活动,实施了机械化小麦精播、化肥深施、棉花植保、秸秆还田、旱作农业开发和农机工程开发六大工程。2000年,确定全省第三批“3413” 计划项目示范点24个,共筹集资金1400多万元,并首次对项目所涉及的机械实行政府采购。2001年,省农机部门根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提出了“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的指导思想,确定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实施玉米生产全过程机械化、花生与薯类收获机械化、塑膜温室电动卷帘与耕作机械化、果蔬与淀粉初加工机械化、牧草饲料生产加工机械化、旱作农业机械化、农用飞机植保机械化等七大农机化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在全省建立了省级示范基地。力争在率先突破玉米收获机械化。提出了打造山东农机跨区作业“明星服务队”品牌、山东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机培训”品牌、山东“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品牌、山东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农民满意农机产品”品牌、山东“平安农机”品牌五大品牌建设。
随着农机跨区作业蓬勃开展,新型的农机服务组织不断涌现。2002年农机作业服务经纪人、中介服务组织及互助协作帮扶组织等合作组织在山东省威海市首次出现。2003年,山东省农机办印发了《山东省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对全省农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组织进一步规范。到2004年,全省农机跨区作业中介组织发展到461个、中介人868位。这些中介服务组织和中介人活动在农机作业一线,推动了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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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农的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怎么样
2021-06-09
8120
核心提示:建国后,山东省的农业机械化事业历经曲折,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就斐然,在改变农村生产力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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