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结合我省农业机械使用,我局组织制定了《2021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见附件),现予下达。
请承担单位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报我局批准后,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质量调查。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质量调查工作的指导,支持参与质量调查的机构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调查任务。
附件:2021年河北省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附件:
2021年河北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
一、调查名称
2021年河北省翻转犁质量调查。
二、调查目的
结合我省保护性耕作、深翻作业补贴实施情况,调查翻转犁的整体质量水平,公布调查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维护购机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创新改进产品,提升作业质量及翻转犁产品质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三、调查内容
翻转犁主要生产企业及产品基本情况,产品性、可靠性、适用性、售后服务等方面情况。
四、调查范围
石家庄、沧州、秦皇岛、张家口、唐山、承德及相关所辖县(市、区)。
五、调查对象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部分在用翻转犁及生产企业。
六、调查时间
2021年6月至10月。
七、调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