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内容包括:全喂入履带式水稻联合收割机产品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的用户调查;全喂入履带式水稻联合收割机收获损失率田间调查。
调查对象:用户调查、田间调查对象为2019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水稻联合收割机产品。
调查范围:用户调查范围初步确定为吉水县、丰城市、鄱阳县、贵溪市、乐安县等5个县(市),根据调查工作开展情况也可选择其它备选地区。田间调查范围确定为吉水县、丰城市、鄱阳县等3个县(市)。
根据农机鉴推〔2021〕51号有关要求,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农业机械化技术研究与推广监测处(以下简称中心农机化研推处)从农机补贴用户名单中抽取了120个用户使用的120台收割机作为本次调查的抽样样本,同时抽取了部分收割机作为备选样本。抽样样本的调查产品型号、调查用户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见附件1。田间调查抽样机型从用户调查抽样机型中选取,共抽取3个型号6台收割机。本次收获损失率调查的产品型号、区域分布和数量见附件2。
调查方法上,用户调查可采取入户调查、现场查证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按照用户调查表(附件3)的内容,逐一询问用户对所用产品在性、可靠性、适用性以及售后服务等情况,逐项完成调查表的填写。调查时应见人见机,重点收集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适用性调查中的收获损失率等作业质量的定量、定性情况、农机用户对机械作业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等,对发生机械改装、有质量投诉或已发生质量事故的产品,应详细询问,注意收集能够充分反映质量和问题的证明资料,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取证。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和用户需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在合作组织、农机大户抽样调查时,应确保一机一人回答,杜绝多机一人回答,参与调查的农机手应能反映被调查产品的真实使用情况。
开展田间调查应满足以下条件:
(1)作业机手应具有2年以上机务工作(收割机操作)经历,取得收割机驾驶证,能够熟练操作收割机开展水稻收割作业。
(2)收割应在水稻完熟期或蜡熟期、作物不倒伏、作物籽粒含水率在15%—28%条件下进行。
(3)调查地块长度宜不小于40m,宽度不小于3个满幅作业行程。地表应不陷脚、无积水。
调查完毕后,农业农村部向社会通报2021年水稻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结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向社会通报本次省级质量调查结果,省级质量调查结果在公布前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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