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2023年通用类农业机械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的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制定了《2021—2023年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省份可从《一览表》中选择本省份农业生产急需的档次进行补贴,原则上要采用《一览表》相关档次的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在此基础上,各省份可通过增加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的方式优化档次,但不得以其他方式对档次进行调整。
各省份可围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急需机具和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以及确保农业生产数据的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选择不超过10个品目的产品提高补贴额,其补贴额可高于《一览表》相关档次的补贴额,但增长幅度控制在20%以内。上述品目之外的其他通用类机具品目,其所属档次的补贴额不得高于《一览表》相应档次的补贴额。
对《一览表》现有档次未涵盖的机具,均按非通用类机具管理。在与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各省份可在通用类机具品目中增设新的档次进行补贴。
各省份要按照《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遵循专家测算、集体审议、公示、发布的程序,加快制定公布本省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
附件:1.2021—2023年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
2.××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兵团、农垦、集团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格式)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6月3日 附件1
2021—2023年通用类农业机械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2021年6月
目 录
一、耕整地机械
(一)耕地机械
1.旋耕机
2.深松机
二、种植施肥机械
(二)播种机械
3.穴播机
4.精量播种机
5.免耕播种机
(三)栽植机械
6.水稻插秧机
三、田间管理机械
(四)植保机械
7.喷杆喷雾机
8.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四、收获机械
(五)谷物收获机械
9.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10.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11.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六)玉米收获机械
1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13.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14.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七)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15.油菜籽收获机
(八)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16.打(压)捆机
17.青饲料收获机
(九)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18.秸秆粉碎还田机
五、收获后处理机械
(十)干燥机械
19.谷物烘干机
六、畜牧机械
(十一)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20.挤奶机
21.贮奶(冷藏)罐
七、动力机械
(十二)拖拉机
22.轮式拖拉机
23.履带式拖拉机 2021—2023年通用类农业机械
中央财政资金补贴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