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范围
纳入本市“三合一”试点的补贴品目包括,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二、起始日期
具体实施时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试点内容
生产企业使用“农机企业二维码生产管理系统”和“企业二维码身份验证辅助系统”开展二维码和物联网设备管理。其中:
(一)二维码要求
供应本市的相关农机产品,须具有二维码的性铭牌,铭牌应使用金属材质制作,以铆接方式固定在机身醒目位置,且保证标识符号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易于读识,具体按照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用二维码编制规则》执行,二维码生成及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二)物联网要求
物联网设备须达到必要的硬件标准,能够产生必要的数据信息,并按照相应的数据对接协议绑定“农机企业二维码生产管理系统”。供应本市的相关农机产品,须安装物联网监控设备(卫星定位终端),自农机产品生产日期起,物联网设备可读取信息的期限不少于6年。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统一要求,为保障“三合一”补贴试点机具终端数据传输、、稳定,本市将对“三合一”补贴试点机具物联网终端通讯协议进行升级(已申请补贴并接入到“物联网辅助管理系统”的物联网终端上传数据不受影响)。此次升级设置过渡期,即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含)销售的,符合现行农机补贴政策要求的库存机具和硬件终端设备,可继续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自2022年1月1日(含)起所有销售的“三合一”补贴试点机具物联网终端均需按照新要求执行,否则无法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建议生产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避免后期出现无法申请补贴的情况,如农机生产企业未按时限及相关要求完成升级,相关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物联网绑定程序参见附件1,物联网设备的硬件基本要求、数据传输要求及数据传输协议详见附件2。
工作联系电话:021-23117107
技术咨询电话:15110247163(金色大田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1.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二维码生成及相关技术要求
2.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物联网设备的基本技术要求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