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及和自治区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关规定,经专家会论证,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补贴额一览表(批)》,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8月3日至5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扫描反馈至指定电子邮箱,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471—4314907
电子邮箱:nmnjbt@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治区财政累加补贴补贴额一览表(批)公示稿.xlsx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