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财农指〔2021〕45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24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199-其它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本次分配下达资金优先用于结算兑付各地已受理审核的补贴资金,请按照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相关方案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拔付资金,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2.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清单
3.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