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明确,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30元。对2019年和2020年实施过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的耕地不予补助。
补助对象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受益对象为试点区域内的相关农户和农场。鼓励地方财政增加投入,扩大补助范围和为开展深松整地作业提供工作经费保障。补助程序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实施。今年全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面积和质量核实全部实行信息化监测。未实施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监测的,不予兑现作业补助。
文件指出,各市、县(市、区)根据本地区深松整地工作基础,以粮食主产区、平原地区为重点,确定实施2021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作业面积1050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和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优先实施,应尽量集中连片。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或超过25厘米,作业要求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
文件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农业农村、财政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的农机深松整地领导小组,负责深松整地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发动、监督检查、审核验收、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县(市、区)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审核后实施。乡(镇)、村级组织要积极协助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把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农户地块。各地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效衔接,考虑受益农户时有重点的向贫困户倾斜,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贫困户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帮扶服务。
各试点县(市、区)要在县农机深松整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组织专家对装备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农机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深松整地作业主体。作业主体的评审情况要及时报县领导小组审定。承担任务的作业主体不得将任务转包或分包。要在评审条件中明确规定实施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动力为四驱100马力以上且深松机上必须加装深松监测仪。参与我省深松作业补贴的深松作业监测终端设备,应与省农机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实现所有深松数据直接上传至服务平台。服务平台的数据作为各市、县(市、区)实施深松作业质量监测、面积核查、补助资金兑现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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