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期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公示的反馈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关于打(压)捆机、青饲料收获机产品有关要求,经核实,现对审核通过的30个产品(见附件1)、审核通过但需限期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22个产品(见附件2)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20日。
对审核通过但需限期开展实地演示评价的产品,请农机生产企业向我省书面承诺于2021年12月30日前提供实地演示评价报告(见附件3),作出书面承诺但年底前未履行承诺事项或实地演示评价未通过的,将撤销有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由农机生产企业负责退回相应补贴资金。对实地演示评价产品将实行重点监管,对产品性能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传真方式(传真号码:0791-86236585)反馈我处,反馈材料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柳振东,0791-86234564,邮箱:cyfzk86234564@126.com。
关于江西省2021年期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形式审核情况的补充公示.pdf
附件1-江西省2021年期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审核通过产品(补充公示).xls
附件2-江西省2021年期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审核通过需现场演示评价产品(补充公示).xls
附件3.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实地演示评价承诺书.doc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