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参与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自愿申请补贴机具投档,自主完成投档信息填报,自行评价并将产品合理归入相应档次,同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自主投档的产品符合《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中“投档产品条件”要求。投档产品所属品目名称与鉴定机构发布的品目名称一致,产品归档参数与一览表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相符。经我企业逐项核对“农机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采集至投档平台的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2.本企业依据自主投档的要求,据实将产品投入相应补贴档次,投送的所有信息均与产销实际相符、准确无误,且与农机鉴定(认证、检测)机构所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不存在有关规定或通知所列的不得参与投档的情形,无任何虚假、误投或者重大遗漏等影响政策规范实施的问题。
3.本企业对投档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资料不全、内容不实或上传的影像文件不清晰等原因造成的补贴产品漏补、错补、补贴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等不良后果,均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4.本企业将主动加强投档信息审核,对审核、公示期间以及公布所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并积极整改。如不报告,可以直接取消本企业所有产品的补贴资质,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损失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5.如违反相关规定,本企业将完全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并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经济纠纷和损失。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企业(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