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1〕10号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0〕31号)精神,有关市县开展了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的备案申请、审核、公示等工作,现将第二批符合条件的农机报废回收企业予以公布。
1.公主岭市德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2.桦甸市跃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3.松原百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4.乾安县树文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5.松原市禹杭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6.延边顺达报废汽车专营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