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会视频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对今年8月初印发的《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进行了系统解读。
据了解,新一轮政策再次释放了惠民红利,总体看有“四个变化”。
补贴范围更宽,品目进一步增加。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由上轮补贴品目126个扩展到133个品目,新增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大米色选机、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等7个品目,基本涵盖了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业机械化生产所需的主要机具装备。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负责人介绍,四川首次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纳入了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具体操作办法出台之前,总体上继续按有关规定实施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在操作办法出台、产品归档之后,将普惠推进。
补贴标准“有升有降”,政策惠民性更强。提高了水稻插(抛)秧机、玉米籽粒收获机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丘陵山区特色农业发展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测算比例,提高到35%。
补贴链条延长,政策撬动性更强。大力推进政策创新,除补贴机具外,还开展综合奖补试点、新产品补贴、报废更新补贴,支持将通过农机专项鉴定的创新产品列入补贴范围,开展新一轮中央财政成套设备等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
转作风办实事,便民又利企。推行“五个”,老百姓实惠多多。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实行常年受理,方便企业随时便捷投档;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实行补贴受益信息、资金使用进度实时公开;推行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