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工作,我省前期发布了2021年《无需重新投档产品明细表》(详见《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豫农机文〔2021〕24号)),并已将相关产品导入至“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
近日,收到部分企业反映,因其产品于2020年进行了续证工作,导入至“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时未进行衔接,造成产品因老证书过期而被封闭。
针对此类问题,现通知如下:
1.因老证书过期,在“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中被封闭的产品,请重新进行投档。
2.按照我省工作安排,重新投档的产品,在下一批次进行审核。
河南省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