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是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政策目标是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植保无人机作为近年来农业生产应用领域内的新型产品,广泛受到重视。
在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的“对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129号提案的答复”中,农业农村部表示,2017年开始,实施了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对购置符合试点条件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予以补贴,试点资金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每个试点资金总规模不超过1000万元。近年来,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试点范围逐步扩大。2020年,广西、广东等20个试点省份共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23亿元,补贴购置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9608台。自2021年起,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部署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补贴资金规模由试点省份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每个试点资金规模可突破1000万元,进一步强化财政支持力度。
对于植保无人机的补贴对象,农业农村部表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均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或直接为农民提供作业服务的组织,暂不直接支持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企业。同时,考虑到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为农业生产应用领域内的新型产品,与其他农业机械差别较大,兼具农业机械功能和无人驾驶航空器特征,技术结构复杂,性和使用管理要求高,因此中央财政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对象明确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暂不予补贴。
此外,在支持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培训方面,目前中央财政主要通过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支持开展农民教育培训,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培养适应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急需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需求,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开展相应培训工作。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在维持现有政策框架稳定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具体操作办法,指导各地规范组织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继续对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给予补贴,并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小农户提供更好更多服务,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械化水平,为促进农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