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聚焦提高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紧紧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加快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健全财政支农投入保障机制,重点支持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补齐农业发展短板,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重点任务
(一)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1.畜禽健康养殖。一是实施粮改饲。支持莱西市、胶州市、即墨区和西海岸新区实施粮改饲项目,推动种植结构调整,鼓励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组织发展青贮饲草料,引导项目区牛羊养殖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二是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支持平度市、莱西市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对使用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加快生猪品种改良。
2.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创建。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复,支持莱西市姜山镇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创建,聚焦农业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聚集资源要素,构建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网络服务体系、紧密利益联结的全产业链,推动建设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镇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二)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
3.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支持莱西市创建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推广畜禽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扶持一批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主体,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力争通过3-5年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技术模式,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
粮改饲补贴 《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内容,粮改饲主要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业结构调整,促进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优质饲料作物种植,收获加工以后青贮饲草料产品形式由牛羊等草食家畜就地转化,引导项目区牛羊养殖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工作,补助对象主要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单个项目实施主体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各项目区市在确保粮改饲任务面积完成的基础上,可以探索创新落实机制,通过青贮窖池改扩建、购置高性能青贮饲料收贮机械等方式,构建粮改饲长效机制。
其中养殖场规模按照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17)4号)要求执行: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年销售5000吨以上。
资金主要用于扩大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面积、增加收贮量,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业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2021年粮改饲任务面积8万亩,每亩补贴不超过170元。为便于核算验收等工作开展,各区(市)可参考“2.9吨/亩”产量标准测算,每吨补贴不超过58元。
生猪良种补贴 《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政策公开、自愿、养殖户收益的原则,补贴对象为项目区内使用良种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户。
一是有猪人工授精站的项目市,可直接补贴人工授精站,授精站以补贴后的优惠价格给养殖户供应精液。可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供精单位,供精单位须取得市级以上的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建设条件符合山东省猪人工授精站建设标准(鲁牧科发〔2009〕71号)规定;种公猪存栏30头以上,种猪来源于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级以上种猪场,系谱清楚并附具种畜禽合格证;种公猪原则上有测定成绩,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特征,无遗传缺陷,健康状况良好。二是没有猪人工授精站的项目市,可考虑直接补贴母猪养殖场户,母猪养殖场户可与有资质的供精单位签订合同,开展人工授精,或购进良种猪开展人工授精。
补贴标准:全市生猪良种补贴任务2.57万头。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2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良种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指出,支持莱西市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奖补试点,扶持一批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的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主体,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推动化肥减量化,促进养地固碳、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力争通过3-5年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技术模式,为大面积推广应用提供经验。
建设内容如下
(一)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以粮食和蔬菜作物为主,兼顾果茶等经济作物,试点县推广畜禽粪肥还田面积10万亩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优选2-3个100亩以上示范片,设置标牌,开展粪肥还田利用技术示范,强化示范引领作用。
(二)开展有机肥施用试验示范。试点县完成畜禽粪便堆肥原料配伍、有机替代梯度等试验示范5处。科学确定粪肥还田量和替代化肥比例,累计还田量不低于3万吨(4.5万立方米)。集成1-2套以上具有本地特点的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
(三)开展有机肥施肥调查和施用效果监测评估。选择代表 性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施肥情况调查,试点县调查户数不少于50户;安排20个土壤有机质提升监测点,对比分析粪肥还田在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
资金使用
(一)支持对象。重点支持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服务的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支持方向。补贴资金用于引导扶持专业化服务主体开展粪肥收集、堆沤、配送、施用等堆肥还田利用。粪肥收集、堆沤、配送等环节的设施建设、机械购置不列入补贴范围,可通过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农机购置补贴等项目资金予以补贴。
(三)支持标准。粪肥收集—堆沤补贴不超过240元/吨,堆肥配送施用补贴不超过80元/吨,全链条服务到田补贴不超过320元/吨。用于开展试验示范、宣传培训等工作的资金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10%,其余资金用于粪肥收集、堆沤、配送、施用专业化服务补奖。各种粪肥还田技术模式补贴金额不得超过物料成本的30%。每个服务主体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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