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
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农办机〔2021〕5号)和《关于印发
一、投档产品范围与资质要求
(一) 投档产品范围
列入《广东农垦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1)对应分档的产品,如有调整以广东农垦新的公告为准。
特别提示:已进入“广东省农垦总局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中,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见附件2),无需重新投档(请企业仔细核对,不得重报,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不在附件2范围内的产品需重新投档。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需用取得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自愿性认证证书进行投档。
(二)投档产品资质
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专项鉴定证书)。
2.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自愿性认证证书(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投档产品的相关证书在有效期内,且信息须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上公开发布。
(三)不得投档产品
投档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若继续投档,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企业负责。
1.列入农机购置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机具。
2.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且尚未恢复或已取消补贴资格的机具。
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中不合格的产品。
二、投档方式
1.生产企业按“自愿参加、自主投档、承诺践诺”原则,通过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网址:http://td.sxwhkj.com/,投档平台首页有操作手册下载)推送企业信息至广东农垦。
2.投档平台常年开放,生产企业可以随时投档,根据广东省农垦总局要求及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审核,原则上每2-3个月开展一次。从开始形式审核到形式审核结果公示期间投档平台关闭,公示结束再开放。
三、投档要求
(一)投档产品材料要求
每个投档产品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农机生产企业承诺书;
2.企业、产品基本信息、产品检验报告;
3.产品彩色照片(前、后、侧方向各1张);
4.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5.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或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报告或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报告;
6.推广鉴定部门公布的产品所属品目信息的网址链接(如未公布的需企业提供原鉴定机构的所属品目证明材料)。
(二)企业填报要求
按照填报要求自主投档,填写产品参数,上传资料、图片及网址链接等信息,上传生产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所有上传材料必须为原件扫描件,不接受纸质材料的报送。未注册用户的生产企业先进行注册,完善企业信息。每个企业的填报必须按照下列要求:
1.所填报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和合规,企业对所填报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信息填报错误、资料不全导致产品无法正确归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投档企业自行承担。
2.所填报的补贴产品技术参数、配置、材质、安装等须与农机推广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一致,提供的推广鉴定证书信息要确保真实、有效。如果参数配置、推广鉴定证书及涉及产品归档的其他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在销售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单位,并提供农机鉴定部门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3.投档结束后将进行审核,企业应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对评阅退回的产品进行材料的补充和完善。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7290007,188984547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33号
投档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51-7631342(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1. 广东农垦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点击下载.doc
2. 已进入广东省农垦总局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2021-2023)无需重新投档的产品一览表 点击下载.xls
3. 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 点击下载.doc
广东省农垦总局科技生产处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