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形成书面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附件:西藏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批) 点击下载附件.xlsx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13日
(联系人:钟成义;联系电话:0891-6344638;邮箱:xznmtnjc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