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企业自主投档工作的通知》(苏农便〔2021〕126号)要求,我省组织了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形式审核,现将形式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对审核通过但需开展现场演示评价的花生收获机产品,请农机生产企业在公示期内向我省书面承诺于2021年11月30日前提供现场演示评价报告,作出书面承诺且公示无异议后导入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承诺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资格。公示期内作出书面承诺但未按时履行承诺事项或现场演示评价未通过的,将取消有关产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并由农机生产企业负责退回相应补贴资金。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行业发展处,盖公章并提供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具体要求如下:以企业名称作为文件名,所有证明文件粘贴到一个word文档里面,一个企业只允许发送一次,如果实在要寄送纸质件,请务必发一份同样的材料至电子邮箱,最终以收到的电子邮件为准,截止公示期结束。公示期后不再接收,将对收到的材料集中进行复评,并进行公告。
联系电话:025-86263046、86263069,监督电话:025-86381165。
电子邮箱:jsnj2019@sina.com。
附件:江苏省2021年第二批农机补贴形式审核通过产品汇总表 点击下载.xls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