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及四川农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截至2021年9月30日,15个省份和四川省62个县的存量变型拖拉机已全部报废清零。现将清零地区通告如下:
(一)已清零省份(15个):吉林省、河北省、河南省、山东省、江苏省、陕西省、青海省、上海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浙江省、辽宁省。
(二)四川省已清零县(市、区)(62个):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温江区、蒲江县、新津县、都江堰市、崇州市,自贡市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荣县、富顺县,攀枝花市东区,泸州市叙永县,德阳市旌阳区、罗江区、什邡市,绵阳市游仙区、三台县,广元市青川县,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射洪市,宜宾市屏山县,广安市武胜县、邻水县,雅安市荥经县,阿坝州理县、松潘县、九寨沟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市、壤塘县、阿坝县、红原县,甘孜州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凉山州昭觉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
凡悬挂以上地区拖拉机号牌,登记为“大中型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的机动车均属假牌假证车辆。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