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机管发〔2021〕48号
各市、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产销企业:
按照农机政转字〔2021〕第10号要求,我省对任县济农农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任县济农)有关产品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农机鉴定信息平台查询,已在我省投档的任县济农生产的3WP-1000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该产品强制性证书无法查到,经函询南京赛姆认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型号已于2020年8月13日经企业申请进行了注销。产品注销后该企业未主动向我省报告,依据农财两部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属较重违规行为。
二、对违规产销企业处理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和《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冀农业规〔2018〕5号),经研究决定:
(一)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取消任县济农所有产品的补贴资格。
(二)上述产品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相关产品类似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及时上报。
河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