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发出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根据通知,此次甘肃省将合计下达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759万元。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决策部署,根据《甘肃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原则,优先保证粮食、生猪等主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重点支持特色产业机械、先进智能绿色高端机械、丘陵山区机械的补贴需要。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
本批下达资金重点用于结算2021年超录和已登记未录入系统机具的补贴款,各地接到资金分配计划后,抓紧机具申办、录入和机具核验,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开展补贴资金兑付工作,不足部分待后续资金到位后予以安排。
同时,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区域绩效目标责任。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约束性指标任务不得统筹使用。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之一。自2004年政策出台以来,支持强度逐渐加大,惠及范围不断扩大,政策效果持续显现。截至2021年底,甘肃省中央财政累计投入55.38亿元,省级财政累计投入4.43亿元,扶持109.1万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各类农机具149.41多万台(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了甘肃省农机装备水平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大幅度提升,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为保障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周邦贵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及风险防控培训班上指出,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实施进度;进一步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服务,不断便民便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严格纪律,推进廉政建设,扎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为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