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省农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114号)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你市县(公司)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该项资金列2022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功能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及时拨付使用。同时,请按照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