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及《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开展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自主投档机具信息第一批形式审核工作,现将形式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4日。
二、相关要求
公示期间,请各农机生产企业认真核对相关公示信息,如对公示信息中本企业投档信息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进入投档平台内按如下流程操作,“点击产品管理→投档异议→添加异议→选择省份→选择黑龙江→输入产品编号→填写投档异议并上传异议情况说明材料(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点击立即提交”,完成投档异议操作。对于其他投档信息有异议的,也可拨打投档咨询电话进行反馈。我处将组织专家对原申报信息进行复核,如形式审核结果有误,予以更正。所反映的问题需客观真实、公正合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相关异议申请。
补贴政策咨询及申诉电话:0451-82659439,投档咨询电话:0451-53738677。
附件:
1.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信息第一批公示表.xls(通过形式审核)
2. 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信息第一批公示表 (2).xls(未通过形式审核)
3. 黑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信息第一批公示表 (3).xls(未通过形式审核需进一步验证)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