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新产品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农机中心,农机生产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部署要求,推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等要求,我区将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具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现就开展新产品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适合我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播种环节所需机具,优先支持大豆玉米一体化播种机。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性。机具至少拥有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明)之一。
(二)安全性。机具应当取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标准出具的检验报告,产品有出厂合格证明。原则上按照“GB 10395.9-2014 农林机械安全第9部分:播种机械”标准进行安全性评价。
(三)适用性。适宜我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应用。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农机生产企业根据试点产品条件自主申报,提供机具申报资料。机具申报资料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先进性和安全性相关印证材料,产品执行标准文本复印件,机具正面、后面、左侧面、右侧面彩色照片各一张,《广西壮族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播种机具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播种机具配置参数表》(格式见附件2),其他等。
(二)条件审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照产品条件进行评估,通过后可初步将其作为选定产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调研。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对适合本地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及所需机具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种植业部门、科研院所、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合作社意见,组织农机生产企业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二)积极申报。农机生产企业真实、完整提供机具申报资料,并加盖公章。暂未取得机具先进性和安全性相关印证材料的,企业可先行申报并作出承诺(格式见附件3),待我区组织机具开展田(场)间实地试验验证时再提供。
(三)按时提供。2022年1月30日前农机生产企业应将机具申报资料的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ChanYFZB@njfwzx.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71-314117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播种机具申报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模式播种机具配置参数表
3.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