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投档有关农机企业进行约谈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我省在组织专家对企业自主投档产品进行审核过程中,发现兴平市云华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14家农机生产企业存在违规行为,违反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对兴平市云华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的21个产品作出如下处理,详见《甘肃省2021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拟处理意见》(附件)。
请相关企业对处理意见作出书面答复,于2022年2月16日前报至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我处根据书面答复意见,依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者,视为同意我处拟处理意见。
联系人:邵博
联系电话:0931-8821153
邮箱:tnjhglc@163.com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106号
附件:
甘肃省2021年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拟处理意见.xls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2022年2月14日